
商标注册公告后如何异议?
——详解商标异议申请程序
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企业的标志,更是一种商业信誉的体现。在商标注册时,申请人需要对商标进行审查,以确保该商标不侵犯他人的权益,同时申请人的商标也不会被他人侵权。
然而,在商标注册公告后,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出现。如何保障商标权益,防止他人的商标侵权?这就需要商标异议申请程序。
商标异议申请是指任何具有合法利益的单位或个人对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以维护自身商标权益的一种申请方式。异议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商标异议申请。
第一步:了解商标异议申请的主体资格
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异议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主体资格:
1、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商标代理资格,并已依法登记;
2、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即商标权利人,是商标异议申请的最主要的申请主体;
3、商标权利人:商标权利人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异议申请,以保障自身的商标权益;
4、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指与商标权利人有利益相关,可能受到侵权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步:准备商标异议申请材料
商标异议申请需要的材料也是比较复杂的,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商标异议申请书
商标异议申请书是商标异议申请的核心材料,必须按照商标法规定的格式填写。在申请书中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商标异议申请人的姓名、住所(或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②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商标申请号;
③商标异议的要点和理由;
④所提交的商标异议申请材料的清单及副本;
⑤需提供商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2、副本及证明材料
商标异议申请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副本、商标注册证书、相关商标文件(如商标证明书、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驳回通知书等)等证明材料。
第三步: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可以在线上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等多种方式提交。不同的商标异议申请方式,对申请人材料的要求也不同。
商标异议申请材料经商标局审核后,如申请符合条件,商标局将决定立案,并公告异议申请。
第四步:商标异议审理
商标异议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商标局将组织审查集体商标异议委员会进行审理。集体商标异议委员会审理完毕后,商标局将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总体来说,商标异议申请是保障商标权益的一种重要途径,它可以帮助商标权利人及时防范商标侵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在商标异议申请中,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异议申请程序并不简单,其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规范,并选择合法的商标代理机构协助申请,方能顺利维权。